更生或清算後,剩餘債務可以免除嗎?
發布日期:|最後更新:
面對信用卡、信貸、融資或其他龐大債務時,許多人會考慮透過更生或清算重新整理債務。
不過,聲請法院程序並不代表所有債務會立即消失,也不代表法院裁定開始程序後,就一定可以取得免責。
簡單來說,更生通常需要依照法院認可的方案完成還款;清算則須在程序終止或終結後,再由法院審查是否符合免責條件。
只有完成法定程序,且沒有不免責事由,符合規定的剩餘債務才可能依法免除。
更生與清算後,剩餘債務都能免除嗎?
答案是:有可能,但兩種程序的免責方式並不相同。
更生
更生是依照債務人的收入、財產、必要生活費用及扶養責任,制定一套可以持續履行的還款方案。債務人須依照法院認可的方案,分期償還一定金額。
清算
清算則是由法院調查債務人的財產與債務狀況,將依法應列入清算財團的財產進行變價及分配,再審查債務人是否符合免責條件。
因此,更生的重點是「完成法院認可的還款方案」,清算的重點則是「完成財產清理並通過法院的免責審查」。
更生方案履行完畢後,債務會如何處理?
債務人提出更生方案後,法院會依照債務人的收入、財產、必要生活費用、扶養情況及債權人可以獲得的清償金額進行審查。
更生方案經法院裁定認可確定後,債務人必須依照方案所訂的金額、期數及時間按時還款。
當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後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已申報債權尚未受清償的部分,以及原則上未申報的債權,均視為消滅。
也就是說,債務人不必一次清償全部原始債務,而是依照法院認可的更生方案,在一定期間內盡力清償。完成全部更生條件後,符合規定的剩餘債務便不必繼續償還。
不過,如果債權人未申報債權,是因為不可歸責於該債權人的原因,債務人對該筆債務仍須依照原更生條件履行,不能單純以債權人沒有申報為由拒絕清償。
更生方案沒有繳完,債務會自動免除嗎?
不會。
更生方案經法院認可後,如果債務人未依更生條件履行,債權人可能以更生方案作為執行名義,聲請對債務人強制執行,法院也可能依情況裁定開始清算程序。
如果債務人是因失業、重大收入變化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自己的原因,導致履行更生方案確有困難,可以依法向法院聲請延長履行期限。是否准許延長,仍須由法院依個案資料進行審查。
因此,履行期間若發生收入中斷或重大生活變故,不宜直接停止還款,應儘早整理證明資料並了解可以採取的處理方式。
清算程序完成後,債務會立即消失嗎?
清算程序主要是由法院調查債務人的財產、收入及債務狀況,將依法屬於清算財團的財產進行變價,再按照法定順序分配給債權人。
當法院作成清算程序終止或終結的裁定後,並不代表債務在同一時間自動消失。法院仍會進一步審查債務人是否符合免責條件,並另外作成免責或不免責裁定。
法院裁定免責確定後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免責效力原則上及於已申報與未申報的債權。
因此,「清算程序結束」與「取得免責裁定」是不同的法律階段。真正影響剩餘債務是否需要繼續償還的,是法院最後作成的免責裁定。
哪些情況可能被法院裁定不免責?
清算並不是提出聲請後就一定可以免責。法院會審查債務人的收入、財產、負債原因,以及在程序中是否誠實配合。
常見可能影響免責的情況包括:
- 故意隱匿、毀損或不當處分應列入清算財團的財產。
- 捏造債務或承認實際上不存在的債務。
- 故意在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中填寫不實內容。
- 隱匿、毀棄、偽造或變造帳簿及相關財務資料。
- 在特定期間內因奢侈消費、賭博或其他投機行為形成大量債務。
- 已有清算原因,卻隱瞞財務狀況與他人交易並造成損害。
- 有固定收入及可供清償的餘額,但普通債權人的分配金額未達法定標準。
法院會依照個案情節、債權人受償情況及債務人是否誠實配合綜合判斷,並非只看債務總額或名下是否有財產。
更生案例試算:500萬元債務需要全部還完嗎?
假設債務人的債務總額為500萬元,經法院審查收入、財產、必要生活費用及扶養責任後,認可的更生方案清償總額為250萬元:
債務總額500萬元-更生方案清償250萬元=剩餘250萬元
債務人依照更生方案所定期限,完成全部250萬元的清償後,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屬於不得減免的債務外,剩餘250萬元原則上可依法視為消滅。
不過,以上金額只是方便理解的試算範例,並不代表更生案件都能減免一半債務。
實際更生方案的清償金額,會依照下列因素個別審查:
- 債務人的每月收入及工作穩定程度。
- 名下存款、保單、不動產、汽機車及其他財產。
- 個人與依法受扶養者的必要生活費用。
- 債權種類及有無擔保或優先權。
- 債務人於更生期間可以提出的清償金額。
- 債權人在清算程序中原本可能取得的受償金額。
因此,不能只以債務總額直接計算可以減免多少,仍須依個案資料與法院審查結果判斷。
更生與清算中,哪些債務不能減免或仍可能需要償還?
更生程序
依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》規定,下列債務在更生程序中,除非取得債權人同意,否則原則上不得減免:
- 罰金、罰鍰、怠金及追徵金。
- 因故意侵權行為所產生的損害賠償債務。
- 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需的費用。
如果上述債務未經債權人同意減免,即使更生方案所定的清償期間已經屆滿,債務人原則上仍須繼續負擔清償責任。
清算程序
即使法院已經作成清算免責裁定,仍不是所有債務都會受到免責效力影響。清算程序中的不免責債務主要包括:
- 罰金、罰鍰、怠金及追徵金。
-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侵權行為所產生的損害賠償債務。
- 稅捐債務。
- 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需的費用。
- 因不可歸責於債權人的原因而未申報,且未達相同受償比例的部分債務。
- 由國庫墊付的費用。
因此,申請更生或清算前,除了確認債務總額,也應逐筆釐清債務種類。不同債務所適用的減免及免責規定可能不同。
更生與清算的免責差別
更生與清算都屬於法院債務清理程序,但處理方式與免責條件並不相同。
更生程序
債務人通常須有持續或可預期的收入,並依照法院認可的方案分期還款。全部履行完成後,符合規定的剩餘債務原則上視為消滅。
清算程序
法院會調查並處理依法應列入清算財團的財產。程序終止或終結後,法院還須審查有無不免責事由,再決定是否裁定免責。
適合更生或清算,不能只以「哪一種可以少還一點」判斷,還需要綜合評估收入穩定性、財產狀況、債務種類、扶養責任及負債原因。
常見問題
申請更生後,債務就會停止計算嗎?
更生程序開始後,各類債權的處理方式會受到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》規範,但不代表提出聲請當天所有債務、利息及程序都會自動消失。仍須依照法院裁定及個案債權性質判斷。
清算時名下沒有財產,就一定可以免責嗎?
不一定。法院除了調查財產,也會審查收入、負債原因、資料是否真實,以及債務人在程序中是否誠實履行義務。沒有財產並不等於法院一定會裁定免責。
法院裁定不免責後,是否永遠無法免責?
不一定。債務人受到不免責或撤銷免責裁定後,如果後續繼續清償並達到法律規定的清償條件,仍可能再向法院聲請免責,但是否准許仍由法院審查。
更生完成後,保證人的責任也會一起消失嗎?
更生或清算所產生的免責效果,主要是針對債務人本人。債權人對共同債務人、保證人或提供擔保第三人的權利,原則上不會因債務人取得免責而一併消失。
申請前應先確認債務種類與還款能力
更生與清算的目的,是讓陷入經濟困境的債務人依照法定程序整理債務,並在兼顧債權人受償權益的情況下,獲得重新開始的機會。
但無論選擇更生或清算,都不代表提出聲請後所有債務會立即一筆勾銷。
申請前應先整理債權人清冊、收入證明、財產資料、每月必要生活支出及扶養情況,再判斷自己的收入是否能負擔更生方案,或是否較適合進入清算程序。
北羿債務清理全國服務網協助您整理債務資料及了解程序準備方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