該怎麼聲請更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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債務更生聲請應備文件與填寫內容說明

一、基本聲請程序

聲請債務更生時,需先完成以下基本程序:

  • 填寫聲請書狀
  • 繳納聲請費用新台幣1,000元

二、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

債務人需詳實填報自身財務狀況,包括以下內容:

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內容

(一)財產資料

須列明個人名下財產,例如:

  • 房屋
  • 股票
  • 車輛
  • 存款

(二)營業活動情形

如有從事營業或自營工作(例如計程車駕駛等),需載明:

  • 是否有營業活動
  • 每月營業收入金額

(三)近兩年收入情形

需詳列近兩年收入之數額、來源及性質,包括但不限於:

  • 薪資、工資
  • 佣金、獎金、津貼
  • 年金、保險給付
  • 租金收入
  • 退休金或退休相關給付
  • 政府補助金
  • 贍養費(分居或離婚)
  • 其他各類收入

(四)近兩年必要支出

需填寫近兩年必要生活支出,包含:

  • 膳食、衣物
  • 教育、交通
  • 醫療費用
  • 稅捐
  • 強制性保險費用(如健保、農保、漁保、公保、學生保險等)

(五)扶養義務人資料

依法應負扶養責任之親屬或受扶養人,須完整填寫其相關資料。

三、債權人清冊

債務人需列明所有債權人資訊,包括:

  • 債權人姓名或名稱
  • 欠款金額
  • 債務形成原因
  • 債務發生時間
  • 是否設定擔保(如抵押權等)

若為聲請更生,另需註明該筆債務是否屬「自用住宅借款」。

四、債務人清冊

債務人亦需填寫其債權資料(即他人欠款情形),內容包括:

  • 債務人姓名或名稱
  • 欠款金額
  • 債務原因
  • 債務發生時間
  • 是否有設定擔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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